设为首页
加入书签
联系方法
  首 页 商标法规 商标公告 商标分类表 商标案例分析 闲置商标转让 商标知识 商标查询 咨询留言
 
1、填写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一式两份(以许可人名义填写);(注:委托人及委托人公章必须与注册人一致);
2、填写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》一份,交盖有双方的章戳的空白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》两份,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》不能复印;
3、提供双方签订的许可合同正本两份(我商标事务所,有许可合同的范本);
4、提供被许可方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两份,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两份,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明(如续展证明、变更、转让证明)复印件两份(没有无需提供);
5、签订许可合同的,按《商标法》规定双方需将许可合同报双方当地工商部门存查备案;
6、每个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515元。
(注:在商标代理委托书的上地址栏请按商标注册证上地址填写,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过变更地址或转让事宜的,按国家商标
局最新核准的证明上的地址填写,包含省/市/县份)
Copyright (C) 2003-2004 GXSB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 广西商标网
地址:广西南宁市琅东区怡宾路1号(区工商局十楼) 邮编:530028 电话:0771-5531156 传真:5531153
技术支持、维护:广西易科计算机网络有限责任公司